北京中医药大学国学院项目聘非事业编制岗位招聘启事
北京中医药大学国学院因工作需要,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项目聘非事业编制岗位人员,诚邀社会各界优秀人才来我校工作。
一、岗位需求
部门 |
岗位 |
招聘人数需求 |
国学院 |
岗位一:北京中医药大学台湾中医药研究基地,科教助理 |
1 |
岗位二:国学与传统医药中外人文交流研究院暨人才培养基地,科教助理 |
1 |
二、应聘条件及岗位职责
1、应聘条件
(1)应聘者本人及配偶的直系亲属非本校教职工,且应聘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,回避关系按照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》中关于岗位回避的相关要求执行;
(2)遵纪守法,遵守学校及部门各项规章制度,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,品行端正,职业素质良好;
(3)岗位一(北京中医药大学台湾中医药研究基地,科教助理)需要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,具有本岗位所需要的专业背景,年龄为27周岁以下(1999年1月1日以后出生);岗位二(国学与传统医药中外人文交流研究院暨人才培养基地,科教助理)需要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,具有本岗位所需要的专业背景,年龄为40周岁以下(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);
2、岗位职责:
(1)北京中医药大学台湾中医药研究基地:
①专项研究与咨询:聚焦两岸中医药领域,开展政策、行业与文化研究,提供对台交流政策解读与策略咨询;整理推广两岸民间中医诊疗技术与方药,支撑学术与应用研究。
②交流合作平台搭建:对接台湾高校、机构与行业资源,推动两岸专家互访、学生研学、论坛会议及产学研合作,打造中医药交流品牌项目。
③人才培养与服务:参与开发两岸中医药交流课程与培训项目,开展 “技术 + 人文” 复合型人才培养,提升从业者跨文化交流能力。
④宣传与品牌建设:整理推广基地交流成果与实践经验,组织志愿者参与两岸交流活动,维护基地良好形象。
⑤其他工作:经双方商定的其他工作内容。
(2)国学与传统医药中外人文交流研究院暨人才培养基地:
根据国学与传统医药中外人文交流研究院暨人才培养基地(北京中医药大学与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研究中心共建)的工作内容,需要相关的工作任务与创收任务。为此,需要全面落实以下6项工作任务:
①研究中医药精华及优秀传统文化,挖掘医学史料精神,搭建传承平台,提供科研服务,促进两岸及中外文化交流互鉴。
②搭建“一带一路”及境外交流平台,为传统医药企业境外发展提供研究及多方面服务,开展交流活动,打造品牌项目。
③为高校国际化人才培养等提供政策咨询,协助引进教育资源及企业优质项目技术,推动产学研合作。
④采用“技术+人文”“专业发展+人文交流”模式,开展技能培训,培养本土化及在校生人文素养与能力,开发课程教材,组织学生志愿者参与境外交流,协助企业形象建设。
⑤编写刊物或读物,报道国内外发展动态及研究成果,宣传推广有效做法。
⑥经双方商定的其他工作内容。
(3)完成大学、学院、项目负责人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三、报名时间
接收简历时间:2026年4月24日至2026年4月30日24:00。关于招聘程序各阶段的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。
四、报名方式
请下载填写《北京中医药大学项目聘/院聘/处聘非事业编制人员信息登记表》(附件),并提交以下材料:
1、身份证正反面(复印在一张A4纸上)扫描件;
2、学位证书、学历证书(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及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)扫描件;
3、社会在职人员提供原单位离职证明(原件及复印件);
4、其他相关证明材料。
请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将以上材料的PDF扫描件发送至招聘指定邮箱guanljqly@163.com,邮件主题为“非编应聘+应聘岗位+姓名”。
接收简历期间只接收网上应聘申请,所提交的应聘申请信息及材料须真实、准确、完整。
在招聘各环节中如发现弄虚作假者、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者,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者录用资格。
北京中医药大学国学院对应聘简历负责保密工作,恕不返还。
五、聘用方式及工作待遇
1、所聘岗位属北京中医药大学项目聘编制外聘用人员,不解决北京市常住户口。
2、聘用人员须与学校指定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,劳动合同聘期2年。项目聘编制外用工是一种补充性临时用工形式,此次招聘只与录用人员签订1个聘期的劳动合同,期满不续聘。用工单位为北京中医药大学国学院,办公地点为我校良乡校区。
3、工资福利待遇面议,根据国家规定缴纳相关保险及住房公积金。
六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关老师
联系电话:13910255095
联系邮箱:guanljqly@163.com
北京中医药大学国学院



